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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厅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5    浏览次数: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的遏制防范工作,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现就有关事项与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厅党委十严禁五不准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对违纪问题要及时提醒,严抓严管、坚决纠正。

     三、各级纪委(纪检监察机构)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的,动辄则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既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851-8599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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