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5〕141号)、《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学助字〔2013〕2号)精神,结合师大本科班实际情况,已初步评定出享受2015年度励志奖学金的同学,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职务 | 学年平均成绩 | 班级排名 | 备注 |
何丹 | 学生 | 90 | 第一 | |
李平 | 学生 | 89.2 | 第二 | |
王剑英 | 学生 | 88.9 | 第三 | |
如对以上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在校综合表现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汽车系领导及学管办公室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5日——2015年9月29日
联系人:曹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132870 0851—88170468
2015年9月25日